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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个人商标变更的价格为何不一样?

作者:福建仁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4-01-05 08:14:42

因为福州商标注册时间漫长且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存在,因此在进行商标保护时,分步骤有计划的进行。首先,商标注册应先将企业经营范围直接所涉及的行业类别进行注册;然后,再注册与企业经营项目间接相关联的类别;再逐渐在所有类别进行保护注册。

在一部分商标注册时,可以将企业标识与中文、英文、拼音等分开注册,虽然费用相对较高,但这样可以降低注册风险。因为商标局在对商标进行实审时,是将每一部分单独审查,其中任何一部分有相同或近似的,那么商标整体就全部被驳回,这是很不合算的风险。以上就是提高商标注册成功率的一些方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商标权是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福州商标注册人拥有依法支配其注册商标并禁止他人侵害的权利。那么商标权有哪些特征?商标权具有独占性、时效性、地域性、财产性、类别性等特征。

一、独占性

又称专有性或垄断性,是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赋予注册商标所有人独占使用权的基本目的,是为了通过注册建立特定商标与特定商品的固定联系,从而保证消费者能够避免混淆并能接受到准确无误的商品来源信息。换句话说,在商业中未经许可的所有使用,都将构成对商标专用权的侵害。这种专用权表现为三个方面:

1、商标注册人有权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将其注册商标使用在其核准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或者服务、服务设施上,任何他人不得干涉;

2、商标注册人有权禁止任何其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3、商标注册人有权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也可以将自己的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这种许可或转让要符合法律规定并履行一定的法律手续。

二、时效性

指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限。在有效期限之内,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超过有效期限不进行续展手续,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各国的商标法,一般都规定了对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有的国家规定的长些,有的国家规定的短些,多则二十年,少则七年,大多数是十年。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地域性

地域性是指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注册商标专用权仅在商标注册国享受法律保护,非注册国没有保护的义务。在我国注册的商标要在其他国家获得商标专用权并受到法律保护,就必须分别在这些国家进行注册,或者通过《马德里协定》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在协定的成员国申请领土延伸。

四、财产性

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商标专用权的整体是智力成果,凝聚了权利人的心血和劳动。智力成果不同于有形的物质财富,它虽然需要借助一定的载体表现,但载体本身并无太大的经济价值,体现巨大经济价值的只能是载体所蕴含的智力成果。比如“可口可乐”商标、“全聚德”商标等,其商标的载体:可乐、烤鸭等不是具有昂贵价值的东西,但其商标本身却是具有极高的经济价值。通过商标价值评估,这些商标可以作为无形资产成为企业出资额的一部分。

五、类别性

类别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照商标注册申请人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书》中核定的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名称进行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保护范围仅限于所核准的类别和项目,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提供的《商标注册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为基础,国家商标局制定的《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将商品和服务总共分为45个类别,在相同或近似的类别及商品(服务)项目中只允许一个商标权利人拥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不相同和近似的类别中允许不同权利人享有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1.对运用注册商标的办理

运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期限改正或许吊销其注册商标:

(1)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

(2)自行改动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许其他注册事项的;

(3)自行转让注册商标的;

(4)接连3年停止运用的。

对商标局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由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请求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2.监督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质量

运用注册商标,其产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诈骗消费者的,由各级工商行政办理部门别离不一样状况,责令期限改正,并能够予以通报或许处以罚款,或许由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

3.对被吊销或许刊出的商标的办理

注册商标被吊销的或许期满不再续展的,自吊销或许刊出之日起1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许近似的福州商标注册请求,不予核准。

4.对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的办理

对依照国家规定有必要运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未请求注册而在商场出售的,由地方工商行政办理部门责令期限请求注册,能够并处罚款。

商标所有者如发现自己的商标遭受侵害时,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处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为了迅速、有效地制止、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应向受理机关提交《投诉书》或《起诉状》、被侵权人的《福州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侵权商标的图样、包装、发票、实物等有关侵权的证据。《投诉书》或《起诉状》中要载明被侵权人的全称、住所、注册商标名称及图样、商标注册证明、商品销售情况、侵权发生地、侵权事实、请求处理的要求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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