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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也可以注册商标吗?

作者:福建仁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2-08 08:02:21

产品商标权如何授权给他人,商标授权包括了商标许可授权和使用授权两种形式在内,指的是商标所有权持有人通过在一定区域和范围内,在保证商标授权被许可人商品质量过关优质的前提下,以收取授权费用的方式将商标许可实施使用权交给第三方企业使用的过程,就叫做商标授权。那么产品商标权如何授权给他人?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可以授权他人使用商标的,与被授权人签订授权协议书,商标授权人应该到商标局办理授权备案。福州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商标权是具有一定财产权利的,而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财产权利是可以用于质押的,为债务提供担保,以商标权进行的质押要办理相应的手续,那么商标权质押贷款如何办理手续?依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要与质权人签订质押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商标权质押贷款存在的风险:

(一)商标权质押贷款在法律上存在风险。以有形资产做担保进行贷款,只要资产没有灭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收回贷款本金和利息的安全性较高。商标权属于无形资产,按照现行《商标法》规定,即使已经注册受到法律保护的商标,在有些情况下也会直接被商标局宣布撤销或注销,也可能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这就会使商标失去法律效力而变得一文不值。《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有效期限是十年。

(二)《商标法》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有关商标禁用规定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规定,属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的;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申请福州商标注册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出现这四种情况,经商标所有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

申请日本专利主要有三个途径,分别为:《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巴黎公约》途径以及直接向日本特许厅(简称JPO)提交专利申请。

1、《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

依据《专利合作条约》,申请人可以向包括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内的国际专利申请受理局提交一份PCT国际专利申请(可以要求在先申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优先权)。然后,自国际申请日起(有优先权的自最早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向JPO提出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需要注意的是,通过PCT途径进入日本国家阶段的申请,必须在申请日(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提交进入国家阶段的声明、即国内书面以及交纳相应的费用。

2、《巴黎公约》途径

通过《巴黎公约》途径申请日本专利,是指申请人首次在任一《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或者6个月(外观设计)内向JPO就相同的主题提出专利申请,并要求享有优先权。

3、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

申请人可直接向JPO递交专利申请,但需注意在中国境内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海外申请专利时需要事先在中国进行保密审查。否则此专利申请对应的中国专利申请将不授予专利权(《特许法》第20条)。

值得注意的是:专利申请公布后,与该申请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答复OA时陈述的一件等都可以通过日本专利局的电子档案库获得。

企业可以把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通常是以订立使用许可合同的方式,即发放商标许可证。在使用许可关系中,商标权人或授权使用商标的人为许可人,另一方为被许可人那么商标许可该怎么办理?

商标许可申请书件: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商标许可合同文字使用外文的应当同时附送相应的中文译本,并由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

2、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一件注册商标许可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应提交一份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书。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申请由许可人办理。

3、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身份证等);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加盖申请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商标许可人或被许可人为外国及我国港、澳、台地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能够证明许可人有效存续的营业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文件使用外国文字的,应提供中文翻译件。相关文件说明!

商标许可办理注意事项:

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再许可的,还应提交主许可和前次许可的所有许可人含有同意进行再许可内容的许可合同或授权书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因商标许可涉及到合同的签订,建议委托国家备案专业代理机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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