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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

作者:福建仁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17 08:07:17

一个商标要注册成功是需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的,不符合这些条件,商标就面临着被驳回的风险。商标被驳回不仅面临后续的复议或上诉等繁琐的手续,还会浪费申请费、代理费等相关费用,同时也浪费了申请人的时间与资源。那么福建商标注册申请基本条件有哪些?福建商标注册公司来告诉你。

商标注册申请的基本条件:

(一)注册商标申请书件齐备:商标注册申请书需加盖申请人章戳,委托代理的应提供商标代理委托书并加盖代理人章戳;直接办理的还需提供: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或盖有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章戳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的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申请书件填写规范,如需改动,需加盖章戳或签名;

(三)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

(四)申请人用药品、卷烟或报刊、杂志商标注册,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文件;

(五)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六)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还需提供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的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最后,我们建议大家在缺乏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的情况下,不妨委托代理机构由专业人士帮助您进行相关业务,但是要选择靠谱,值得信赖的代理机构。

就目前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商标转让无疑是快速获得商标的渠道,虽然商标转让风险小,但是如果需要进行转让的朋友,还是需要关注一下以下几个转让需要注意的事项!

1、商标转让必需通过国家商标局核准才受保护,不然则为无效转让。

2、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3、如果商标正在许可给别人使用中,那就要和被许可方进行协商,得到被许可方的同意,这种情况下才可以进行转让。

4、正在申请中的商标也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如果申请被驳回不通过的话,那么转让也自然是无法达成的。转让双方都必需有营业执照,自然人需有个体执照,不然是无法申请的。如果企业注销或者是个人死亡,在注销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内没有办理转让手续,那商标所有权则自然消失,也不能再进行转让了。商标转让公司伴你左右,我们有高素质的专家队伍,高标准的服务方式让你们放心。

一、商标转让由商标局办理。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核→公告→签发转让证书。

二、买卖双方签订商标转让合同/协议。

三、商标权人应当在3-5个工作日内对商标进行公证,取得商标声明公证。

四、将准备好的材料和公证书交商标局,然后交纳转让手续费(一般1000元)。

五、商标局应当在1-2个月内发出受理通知书,并开始审查。

六、商标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8个月内发布公告,并向双方签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书。

七、商标/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需双方签字或盖章)

八、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或者合同。

九、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凭许可证)。

十、公证处商标声明公证书(按商标局要求)。

十一、、请提供经营代理公司的经营者身份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提供经翻译机构确认的中文译本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成功后,商标局不再发给新的《商标注册证》,而是发给《商标转让证》,与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商标在转让前同时转让的,应当同时提交原商标局出具的商标转让证明。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同时转让在相同或者近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申请转让注册商标,不得造成识别错误、混淆或者其他不利影响。一般来说,注册商标转让人持有的其他商标与同时转让的商标近似或者相同的,必须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否则不予批准转让注册商标!

转让注册商标,应当注意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届满或者已经延长(超过商标有效期半年)的,必须同时提交续展申请。否则,该商标的转让将随着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届满而失效,商标局不予批准该注册商标的转让申请!提出转让申请后,商标局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转让申请,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发出《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转让人、受让人发出《商标转让不予受理通知书》。

商标转让申请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应当向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书(直接办理的,按照申请表填写的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向受让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将更正文件送交代理机构),并要求申请人限期(一般在收到更正通知之日起15日内)补正。申请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补正的,商标局有权将商标转让申请视为放弃或者不批准。转让申请经批准后,直接办理的,由商标局按照申请所填地址以挂号信方式将商标转让证书发给受让人;委托代理办理的,商标转让证书将寄给代理机构。注册商标的转让,应当公告。

证书上的签字日为公告日,受让人自公告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转让申请被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的,由商标局发出视为放弃或者不予批准通知书。转让申请中的受让人属于一人以上的,商标局的有关通知或者证明只发给代表人。其他共有人需要证明的,应当申请补发。申请人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转让申请的,商标局将全部文件送交商标代理机构。申请类别按《商标注册证》批准的国际分类填写。

没有规则来规范和衡量企业名称的质量。它们大多依赖于消费者的爱好和消费心理,但也有许多共同的原则。以下标准将遵循归纳法的三个共同原则,供读者参考。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面向消费者的。如果企业的商业名称让消费者困惑,标志图案的设计和大量的广告都不适合消费的口味,那么无论文字和图片多么美丽华丽,都将是徒劳的。

因此,企业名称易于阅读和记忆。商业名称要响亮、清晰,让人看起来醒目、清新。这应该是朗朗上口和强大的说。它的声音应该是清脆的,让人们尽可能多地在心里读和听。企业名称主要用于普通消费者。如果消费者使用一些罕见的、传统的或不寻常的词汇,他们很难识别或记住它。经营者在取名时,一定要努力用字,要有“不出所料,永无止境”的精神。正如一个人的名字一样,商业名称最基本的目的是区分不同的产品。通过区分不同的制造商,可以区分不同的行业或产品,选择自己喜欢的品牌。如果我们在命名时盲目模仿或跟风,往往会得到与其他企业商业名称相同或相似的名称,使消费者无法清晰辨别,名称就失去了自身的意义。

但商业名称不能盲目追求陌生,这有时会使人产生困惑,甚至产生贬义联想。企业给消费者留下的印象非常重要。企业名称往往是企业送给消费者的件礼物。送上一份有价值的礼物,企业的名字必须响亮有力,让公众和消费者感受到企业有着光明的未来和强大的实力,并能更贴近产品。名字很正规,字很流畅。只有名副其实,才能体现企业经营者诚信经营、产品质量可靠的信誉。名字是事物的标志。只有名称特殊,名称与实际相符,才能准确反映事物的特点,让人们在最短的时间内了解一个企业做什么,产品的主要功能是什么,这样不仅可以节省大量的广告费用,也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解。

在命名企业、产品或商标设计的过程中,应结合企业的行业特点、产品的特点和功能以及企业的精神和理念,独具匠心。禁止模仿他人。如果造成了相似性或相似性,消费者的视线就模糊了,对人们自身也不好。其次,在名称设计方面,SBT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商业名称易于登记,并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在当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公司门店产品和服务的质量差异越来越小。有时,经营者在点名时设置悬念产品,以吸引顾客的注意,强化顾客的感受,达到以奇制胜的目的。

姓名禁忌俗语主要指姓名俗语等词语。如石头、狗仔队、毛雕等。避免外来词主要是指使用外来词。比如约翰、玛丽等,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词汇量丰富,有足够的词汇量可以命名,所以我们不需要取外国的名字,以免不一样。用夸张的词语冠名,既不符合我国的传统美德,又不尊重他人,容易引起他人的反感。使自己处于不利地位,所以名字要注意取谦虚的名字,避免使用霸权、无敌等名字。不要用一些不祥的动物的名字。如老鼠、狼、蛇、蝎子等不祥的动物名称。但有些吉祥动物的名字可以用来命名,如虎、豹、美洲狮、燕子等具有英雄气势的吉祥动物的名字都适合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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